一、律师个人概况
在常州,有一位备受瞩目的杨律师。他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深入钻研打下了坚实基础。
杨律师执业经验十分丰富,先后在行政机关、法院任职,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独特的案件审理见解。现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还兼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他曾成功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严重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用精湛知识和丰富经验,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劳动工伤类案件中,他代理双方处理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纠纷,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民事案件方面,不管是婚姻家事、合同还是侵权责任类,他都能精准把握要点,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杨律师凭借出色表现荣获律图网颁发的“敬业先锋”等多项荣誉,他发表的文章《闯红灯不听劝阻反咬民警,妨害公务被判拘役》引发广泛关注。
杨律师始终坚持以扎实的专业素养、丰富实践经验和高度敬业精神,为委托人提供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致力于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他出色的庭辩技巧更是为客户增添有力保障。他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是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二、实战案例
2003年,同村的李XX、顾XX与堂妹李XX就宅基地房屋达成了协议。当时,李XX、顾XX的宅基地房屋闲置,李XX便与他们协商建房,二人同意后,李XX支付了3888元,他们还配合办理建房审批并交付相关证件。之后,李XX翻建房屋并居住多年,近年还搭建了彩钢瓦房。
后来,李XX、顾XX出售了武进区XX上的房屋,要求李XX返还宅基地,协商不成便将李XX告上了法院,请求判令归还宅基地、自留地,并对铁塘40-2号房子评估折价补偿,诉讼费也由被告承担。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及原有房屋究竟是借用关系还是有偿转让关系。
法院立案受理后,先按简易程序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法院去村委调查,村委书记表示不清楚双方约定是借用还是买卖关系。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实体争议,双方对款项性质及宅基地、房屋关系认定不同,原告说是借用,被告说是购买,而且原告没有有力证据证明是借用关系,存在事实认定分歧。好在程序上没有证据突袭、管辖异议等问题。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XX、顾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被告无需归还宅基地、自留地及折价补偿房屋,成功捍卫了自身权益。
办理此案的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宅基地纠纷案件。在整个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凭借专业能力,深入分析案件细节,综合审查双方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成功为被告化解难题,是处理宅基地相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值得大家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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