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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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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8469人看过
导读: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除此之外,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缴款凭证、转账凭证、手机短信,甚至于他人的口头证言等,也均可以。
借条丢失怎么办?

生活中亲友之间相互借钱借物的事情是很常见的,相信大家都经历过,这时一定要写借条。借条是一种重要的凭证,证明两人之间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丢失的情况也会发生,这样很可能引起一些纠纷。那么借条丢失怎么办,下面是律图的解答。

首先要及时做好证据的补救工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上述证据的证明效力是由强到弱排列的。因此,证据补救工作应从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开始着手。首先应要求对方订立书面还款计划或还款协议,载明何时、何地、欠款数额、计划还款的次数及协议人签字等事项,这种书面证据是直接证据材料,证明效力最大。

其次,要取得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欠条丢失引发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业务发生时的在场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除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由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材料。另外,您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的办法,由代理律师出面与债务人接触,在债务人尚未察觉的情况下,将欠款的前后过程制作成调查笔录或询问笔录。这种证据可作为间接证据使用,证明力较前者弱。

最后,要获取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因此,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谈话录像等多种方法,在与债务人的交流中,将借款时间、地点、数额等关键语言巧妙地掺进谈话内容。取得视听资料后,假如起诉到法庭后,可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以上的一些资料就是关于借条丢失的一些补救的措施,由此可见借条的保存是相当重要的,借条的丢失很可能使自己蒙受巨大损失,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会很难解决,如果遇到上述问题,建议大家还是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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