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曹书珍律师,执业于北京,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副主任。她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多重身份加身,是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员以及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还是各大网站和报社特约嘉宾律师。
自2005年开启十六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以来,曹书珍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精益求精的态度以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的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和好评。在房屋相关案件领域,像房屋买卖、租赁、继承、拆迁以及离婚房产等,她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娴熟法律技能,最大程度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曹书珍律师擅长房地产买卖、继承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股权转让等业务。她曾成功为客户处理诸多重大案件,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帮外籍人陈一成功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为外籍人关一争取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过户;在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中,为刘一、杨一争取到两间房所有权。在多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中也表现出色,曾帮助某企业挽回损失,还为委托人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曹书珍律师竭诚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北京曹书珍律师值得信赖,选择她,让您放心!
二、经典案例
杜X1和刘X是夫妻,杜X2是他们儿子,薛X是杜X2妻子。2007年,杜X1和刘X想买房,因贷款成本高,商量借杜X2名义购房,等合适时过户。4月26日,刘X付2万元定金,4月27日用杜X2名签合同买房,当天付部分房款,余款贷款支付。此后,杜X1和刘X以杜X2名义办贷款、付购房款等,一家人住在此房,房贷也一直由他们偿还。
然而,杜X1和刘X多次要求杜X2过户遭拒,无奈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他们向第三人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第三人协助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判令杜X2和薛X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至杜X1名下;请求判令诉讼费用由杜X2和薛X承担。
杜X2和薛X辩称是赠与关系,称2007年杜X1和刘X打算给杜X2买婚房,才支付首付款和相关费用,让杜X2还贷。第三人中国XX述称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在担保权未获清偿前不同意解除抵押。
法院审理时仔细审查质证各方证据。最终查明相关事实,并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杜X1、刘X与杜X2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法院从四个方面分析后认定存在借名买房关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杜X1、刘X向第三人偿还剩余银行贷款本息,杜X2、薛X协助,第三人收到本息后协助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杜X1、刘X履行完第一项后十五日内,杜X2、薛X协助将房屋过户至杜X1名下,税费及相关费用由杜X1承担。案件受理费由杜X2、薛X负担。
在这场纠纷中,这位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认真梳理证据,从多个角度细致分析借名买房关系是否成立,为当事人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了自身权益,充分彰显了律师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尽职尽责的服务精神,让当事人在这场复杂的法律纠纷中感受到了专业法律服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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