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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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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0 · 2027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带子女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不必然多分。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特殊情况如付出较多义务的可请求补偿。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会少分或不分。所以带子女一方若无上述法定情形,单纯因带子女不会直接多分得财产,有法定情形则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得财产

一、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得财产

在离婚时,离婚带子女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并不必然多分得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带子女一方若有上述法定情形,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但单纯因带子女这一因素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多分得财产。

二、夫妻相互赠与的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相互赠与财产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及交付行为。

从意思表示看,需有书面或口头等明确表明赠与的话语,如一方明确说“这是给你的”。

交付行为上,动产交付即转移占有,不动产则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比如夫妻一方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就完成了赠与。

若仅有一方说赠与但未实际交付或办理变更,在法律上赠与未完成。

另外,赠与财产应是赠与人合法所有且无违法目的。实践中,若夫妻双方对赠与财产范围、性质有争议,要结合具体证据,如赠与协议、转账记录、产权变更手续等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有效赠与及财产归属。

三、夫妻相互赠与的财产要怎样认定

夫妻相互赠与财产的认定如下: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有明确将财产赠与对方的意愿,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体现。

交付或变更登记:动产完成交付,不动产办理过户登记。比如房屋过户到对方名下。

赠与财产属赠与人合法所有:赠与人对该财产有处分权。

无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如非为逃避债务等违法目的而赠与。

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如大额赠与最好有书面协议。若赠与后未办理相关手续,在离婚等纠纷中,受赠方主张权利时,需证明赠与事实存在,否则难以认定。

在探讨离婚带子女一方是否可多分得财产时,我们了解到法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一方确实因抚养子女等付出较多义务,在财产分割时可能适当多分。但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比例。而要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审查双方具体情况。那么,若协商不成,在争取多分财产的过程中,如何收集更有利的证据呢?又怎样确保争取到合理的抚养权,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自身利益呢?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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