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在泉城济南,李艳龙律师是值得广大普通大众深度信赖的资深法律专家。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知识储备深厚。自2015年执业以来,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现任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艳龙律师身兼数职,是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荣膺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等荣誉,还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
在众多案件中,李艳龙律师的卓越能力展露无遗。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他的团队全程办理,最终李某被判决缓刑;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经其代理赵某被认定无罪。在行政案例方面成绩更是突出,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经他代理后法院依法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涉案房屋征收决定。像青岛胶州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等众多行政案件,他都成功为客户处理,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
无论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还是房产纠纷等诉讼案件,李艳龙律师凭借每年上百起案件锤炼出的独特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思路,以及出色的庭辩技巧,都能为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众多客户对他评价颇高,称赞他专业、负责,能真正为大家排忧解难。选择李艳龙律师解决法律问题,您就选择了专业与安心。
二、精品案例
2019年10月16日,梁某离世后,其独女张某发现自己作为第一顺位唯一继承人,却无法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套合作集资房,该房产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使用和控制着。
张某无奈诉至法院,称2015年8月17日父亲花1146600元从案外人处买来的这套房子应归她继承,陈某应返还。张某拿出房产照片、《合作建房协议书》复印件及收据复印件等证据,陈某对证据无异议,也承认是集资房且无房产证和“两证一书”,房子转手多次。陈某辩称房子是他和梁某共同的,2015年10月8日梁某已将涉案房产50%产权赠与自己。一审法院认为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部门也未审查认定其合法性,不能确定是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裁定驳回张某起诉。
张某不服上诉,此时,一位实力强劲、专业靠谱且极具责任心的律师介入。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全面细致考量房产购买情况、产权归属争议及相关证据。一审不利,律师坚定支持张某上诉。二审中,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有力地帮助张某扭转局面。二审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房子没权属证书但有使用价值,经查若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财产可作为遗产分割,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实体审理,有力地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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