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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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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7 · 1133人看过
导读: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计算:依诉讼标的额定案件受理费,如不超 1 万每件 50 元,超 1 万至 10 万部分按 2.5%交纳等。还可能有申请费等其他费用。以 50 万诉讼标的额为例,1 万部分交 50 元,1 万至 10 万部分 2250 元,10 万至 50 万部分 8000 元,共 10300 元,实际诉讼费因案而异。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怎么算

一、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怎么算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计算如下:

首先,根据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受理费。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以此类推。

其次,可能还会有其他费用,如申请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例如,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为:1万元部分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为90000×2.5%=2250元,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为400000×2%=8000元,总计50+2250+8000=10300元。但实际诉讼费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差异。

二、请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想请求继续履行,需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比如,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卖方到期未交房,买方应在知道卖方违约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交房义务。

不过,诉讼时效可能因一些法定事由中断、中止。例如,买方在诉讼时效内多次向卖方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请求继续履行和其他违约责任可否并用

一般情况下,请求继续履行和其他违约责任可以并用。

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而其他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旨在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从法律原理上讲,二者并不冲突。继续履行主要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其他违约责任则侧重于对守约方损失的补偿。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既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也能要求卖方赔偿因延迟交货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若继续履行已不具有现实可能性,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仅支持其他违约责任而不判令继续履行。

当我们探讨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怎么算时,这其中涉及诸多细节。诉讼费的计算通常依据诉讼标的金额按比例收取。例如,诉讼标的金额在一定范围内,会有相对应的固定收费标准。而且,若合同涉及复杂的财产关系或金额难以明确界定,计算方式会更为复杂。另外,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存在反诉等情况,诉讼费的计算又会有所不同。您在合同纠纷中,是否因诉讼费的计算而感到困惑呢?如果对于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费计算,以及相关诉讼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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