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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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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9008人看过
导读:以下是债务纠纷法院处理的几种方式: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5、申请支付令六、申请先予执行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八、优先受偿权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十、代位追偿。
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

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问题,是许多人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在实践中,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我国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律图小编将在下文就该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相关法律: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偿还。总之,与其想如何解决该问题,不如在一开始就设法避免债务纠纷出现。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律图,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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