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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什么地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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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1 · 1566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登记机关审查材料,受理申请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规定证件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
协议离婚什么地方办

一、协议离婚什么地方办

协议离婚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要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协议离婚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具体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环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手续材料

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手续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准备好材料后,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注意,离婚协议书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可能涉及的纠纷处理。整个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确保手续合法合规办理。

在探讨协议离婚什么地方办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例如,如果涉及到异地居住等特殊情况,办理流程可能会有不同规定。而且,在办理协议离婚前,还需确保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一致。要是您对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所需材料或者整个流程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助您顺利完成协议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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