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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唯一住房的执行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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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26 · 1292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唯一住房的执行需综合考量。若申请执行人按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家属提供居住房,或同意扣除五至八年租金,可执行;被执行人恶意转移房产逃避债务,如离婚前短时间低价转让房屋,即便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房屋非维持生活必需,如被执行人有其他住所,也可能被执行偿债,要综合多因素判断能否执行。
离婚时唯一住房的执行条件是啥

一、离婚时唯一住房的执行条件是啥

离婚时唯一住房的执行需综合多方面考量。首先,若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则可以执行该唯一住房。其次,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房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比如在离婚前短时间内低价转让房屋等,此时即便该房是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再者,若房屋并非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像被执行人有其他住所等情况,也可能被执行用于偿还债务。总之,要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需求、房屋性质及是否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等因素来判断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

二、离婚时唯一住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唯一住房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房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为婚后共同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二是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等。若双方都想要房,可竞价取得;若一方要房,需按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要房,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该房屋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首付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离婚时唯一住房如何解决

离婚时唯一住房的解决方式需区分情况。若该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处理,如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原则。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若一方生活困难,以房屋居住权或所有权给予适当帮助也是常见做法。

当我们探讨离婚时唯一住房的执行条件是什么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比如,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唯一住房用于偿还共同债务,这在执行时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另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过错行为,那么即使是唯一住房,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被执行用于保障另一方权益。你在离婚涉及唯一住房问题上是否还有疑虑呢?若对唯一住房执行的具体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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