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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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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5988人看过
导读: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

职务侵占罪立案条件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将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立案条件做了具体的规定。律图为您解答。

一、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到10000元以上的,就应予立案追诉。如上述介绍未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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