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人身损害诉讼通常需以下证据:
医疗诊断证明:明确损伤程度、治疗过程及费用等。
费用票据:如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发票。
误工证明:单位出具的因伤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证明及工资流水等。
护理证明:如护理人员的身份信息、护理天数及费用依据。
伤残鉴定报告:若构成伤残,此报告是确定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证人证言:如有目睹事故发生或了解伤情的证人,其证言可辅助证明案件事实。
事故现场相关证据:如照片、监控录像等,能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及现场情况。
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如侵权人的过错行为及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证据。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这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所以,遭遇人身损害要及时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三、人身损害诉讼几个月打完官司
人身损害诉讼所需时间因程序不同而有差异。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人身损害诉讼所需证据至关重要。除了之前提到的那些关键证据外,像现场的视听资料,比如监控录像能直观呈现事发经过,也可能成为有力证据。还有证人证言,目睹事件发生过程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也有一定作用。另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详细记录了受伤情况及治疗过程,也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在人身损害诉讼中,证据链的完整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极为关键。若你对人身损害诉讼证据的收集、整理及运用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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