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当您深陷纠纷漩涡,急需一位可靠的律师为您排忧解难时,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唐献鹏律师无疑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唐献鹏律师拥有国家A类律师执业证,可全国办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责任为先、客户为本”的执业理念,对每一个委托案件都全力以赴。
在刑事辩护领域,唐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他办案细致入微,严谨至极,擅长从证据链条和程序细节中精准找寻突破点,进而精准研判案情,制定出极具效力的辩护策略。曾有当事人面临严重刑事指控,唐律师凭借深入细致的分析,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让当事人重获自由,家庭得以圆满。
在民商事领域,唐律师同样成绩斐然。他精通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与继承纠纷、公司股权争议及劳动争议案件。凭借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深入剖析案件本质,为客户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他还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助力企业稳健前行。
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唐献鹏律师荣膺柳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法援与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他积极投身行业建设与公益法律服务。若您正遭遇刑事或民商事法律纠纷,唐献鹏律师将以专业、尽责、亲切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力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经典案例
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里(案号:(2023)桂1031民初1537号),原告皮xx称和被告张xx(柳州市xxxxxxx有限公司大股东)口头约定,花10万元受让被告持有的公司5%股权。钱付完后,被告却没给他办工商变更登记,原告就觉得被告违约了,于是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10万元股权转让款。被告张xx委托了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唐献鹏律师来应诉。
唐献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很快就抓住了本案关键——股东资格的取得要件。他解释说,按照《公司法》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就能主张股东权利,工商变更登记只是用来对抗第三人的公示要件,不是股东资格取得的生效条件。唐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好多关键证据,像《股权转让通知书》、全体股东同意证明、公司股东名册,还有原告实际参与股东会、享受股东专属分红(每招收一名学员奖励400元)的记录等。这些证据有力证明原告已实际取得股东资格并行使权利,双方合同目的已达成。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唐献鹏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告已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且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取得了股东资格,股权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判决驳回原告皮xx的全部诉讼请求。唐献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帮被告张xx驳回了对方10万元返还请求。唐律师尤其擅长抓住案件关键要点,始终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辩护,是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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