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王艳律师,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法律领域12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业内树立了专业、可靠的良好口碑。
王艳律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对诉讼、仲裁及非诉业务都有深入研究与精准把控。她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勤勉负责,具备敏锐的职业洞察力。在处理各类民事领域案件,像劳动争议、婚姻家事、侵权责任、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时,尤其擅长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挖掘突破口,打破常规思维,多元剖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成功为众多当事人化解疑难法律难题。
在其十余年执业生涯中,承办了大量相关案件,部分案件影响广泛。比如,曾成功为客户处理涉及重大金额的合同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客户权益,帮客户挽回了诸多经济损失。她一直秉承“忠于委托,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依托深厚的法学理论与丰富实践经验,为身处法律困境的客户寻找转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争取利益最大化,深受客户高度认可与赞誉。
王艳律师始终遵循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以严谨的执业道德,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是苏州地区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二、经典案例
张X于2004年2月24日进入A公司工作,起初是维修工,后成为维修班长,到2019年岗位变为“机械点检维护”。2007年6月起,A公司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6年11月28日,双方签订了到2021年12月28日到期的劳动合同。
2021年6月,A公司欲将张X从“机械点检维护”调至“机械维修工”,遭张X拒绝,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10月4日至10日,张X未执行A公司安排的机械维修工工作,A公司于10月22日作出[2021]13号通报,称其“怠工”,扣4分、降薪300元并调岗。11月16日,A公司通知张X17日参加停工培训,张X17日、18日未去,19日下午补训至21日。即便如此,A公司仍于19日作出[2021]19号通报,称其“拒不执行停工教育”,又扣4分并安排待岗。11月30日,张X拒绝待岗期培训考试,A公司于12月1日作出[2021]21号通报,以“不服从安排”为由再扣4分。12月3日,A公司以张X在一个惩处周期内累计扣分12分为由,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并通知了工会。
张X找到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的王艳律师。王艳律师代理张X向X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同时支付赔偿金、年休假工资以及拖欠的工资。2022年2月8日,仲裁委员会作出X劳人仲案字[2022]第X号仲裁裁决,裁定A公司支付张X2021年11月至12月日工资6567.09元,但驳回了张X的其他仲裁请求。
张X对仲裁结果不满,向江苏省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旧要求A公司支付赔偿金、工资、年休假工资。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张X2021年11月至12月3日工资6567.09元、2020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8454.1元、2021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3208.68元,共计385888.87元。
A公司不服,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不用支付赔偿金。二审法院经仔细审查认为,A公司对张X的第二次扣分处分事实依据不足,第三次扣分处分的事实前提也不成立。A公司依据这三次处分累计扣除12分,然后解除与张X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依据实在不够充分。所以一审认定A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并支付相应赔偿金是恰当的,二审法院予以维持。最终判决驳回A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A公司负担。
王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一步步为张X争取权益,最终成功帮他扭转局面,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充分展示了其专业素养和尽职尽责的服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