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李桂英律师,广东中资律师事务所资深主办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已逾十一载春秋,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领域深耕不辍,是备受瞩目的专业法律人士。
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曾于广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三年,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务经验,后又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三年,熟悉企事业单位运作流程与风险防控,为其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多维度视角。
执业期间,李律师累计经办案件三百余件,业务能力卓越。作为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的专家,她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轻判及变更罪名等有利结果。在民事案件方面,她所承办的标的额从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成功为客户处理诸多重大纠纷。例如,曾成功为客户处理涉及高额金额的重大合同纠纷,有力挽回经济损失。
李律师善于迅速洞察案件核心争议点,精准定位突破口,致力于从多角度分析为当事人最大程度保障权益。其团队由4名专业律师组成,注重协作与专业分工,能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支持。她始终秉持真诚沟通、专业负责的服务理念,赢得众多当事人信任与好评。
她还荣获中山市律师协会“律政风尚奖”(2017年)及中山市法律援助处“2019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0年)等荣誉,执业能力与职业操守备受认可。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诉讼,李桂英律师都是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最佳选择,能为您有效规避潜在法律风险,出色解决法律难题。
二、实战案例
在番禺区,被告人梁某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未开通的围蔽道路行驶时,因雨天擦拭眼镜未减速,撞倒行人陈XX致其死亡。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未开放道路是否适用交通法规认定过失责任,以及被告人是否具有预见死亡结果的能力。
办案过程中,李桂英律师实力强劲且专业靠谱。在2024年1月至2月的调查取证阶段,李律师积极核实车辆来源,调取证据证明车辆系他人提供,梁某某未改装且不知情超标,成功切断主观故意关联。同时,仔细收集案发时天气、道路封闭状态、能见度等客观证据,强化“无法预见行人”的论证。
在2024年3月至4月的法律论证阶段,李桂英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程序抗辩方面,主张司法鉴定意见与本案无关联性,因非道路环境不适用交规,排除关键证据。实体抗辩时,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范围,强调未开放道路不应以交规设定注意义务,并结合“预见可能性”理论,论证雨天无路灯的封闭环境中,行人突然出现超出合理预见范围。
2024年5月的量刑协商阶段,李桂英律师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叠加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稳定职业表现等从宽情节,争取缓刑适用空间。面对程序障碍和实体争议等办案难点,李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责任心,成功排除证据突袭风险,突破法律适用冲突,化解实体争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梁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从轻处罚,当事人明确不上诉,李律师实现了程序突破、实体减责和量刑优化,让当事人自由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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