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中山李桂英律师,是一位值得信赖的资深法律专家。她自2014年执业以来,拥有长达十一年的专业法律执业经验,现任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在投身律师行业前,李桂英律师有着丰富多元的经历。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她任职于广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积累了宝贵的三年法院工作经验;2009年5月至2012年3月,在民营企业担任采购主管、总经理秘书,拥有三年企业实务经历。这些经历为她扎实的法律基础和卓越的社会实践能力奠定了坚实根基,使她能深刻洞察案件背后的实际需求。
李桂英律师专注于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她经验丰富,至今已办理三百余件案件。成功为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争取到理想结果,如倪某涉嫌抢劫案不予起诉、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案逮捕前取保释放并撤案无案底,黄某诈骗罪从一审5年改判4年、艾某武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变更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最终获缓刑等。还多次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唐某波非法经营案、陈某发强奸案、刘某屹盗窃案等二十余起案件均实现取保,部分案件获附条件不起诉或不起诉。在民商事诉讼中,面对标的额从几万元至数百万元的案件,她擅长迅速抓住关键争议焦点,找准突破口,多角度处理案件,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李桂英律师本科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带领着4人律师团队开展工作。所在的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是本地大所,她也凭借专业能力与负责态度,在业内获得认可。2017年5月,荣获中山市律师协会颁发的“律政风尚奖”;2020年5月,被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评为“中山市2019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多年来,她始终以专业、真诚的服务理念践行法律职责,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
二、经典案例
2024年1月17日晚,在广州市番禺区某未开通路段,梁某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因雨天擦拭眼镜未减速,撞倒行人陈某某致其死亡。案发后梁某某主动报警并等候处理。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事故路段性质认定、被告人主观过失认定以及量刑标准适用问题上。
在办案过程中,代理此案的李桂英律师展现出了超强的专业能力。侦查阶段,李律师高频次会见当事人,仔细核实事故车辆系朋友所有、未改装且显示车速25km/h等关键事实,并收集车辆购买凭证等证据。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精准指出事故发生在未开放路段,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且被告人无法预见生产厂家车辆超标问题,不存在主观故意,同时强调光线昏暗、雨天路滑等客观条件限制了注意义务。审判阶段,李桂英律师坚定地坚持无罪辩护立场,又充分论证从轻处罚情节,提交被告人工作证明、品行证明等材料,论证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量刑情节,还强调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
面对程序障碍和实体争议等诸多难点,李律师凭借专业素养有效应对。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梁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考虑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X年,缓刑X年。通过李律师的有效辩护,被告人获得缓刑处理,免于实刑羁押,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案件对被告人的负面影响,让当事人非常满意,不再上诉。李桂英律师实力强劲又专业靠谱,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尽显有责任心的职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