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协议有何效力
离婚调解协议具有如下效力:在未签收调解书前,协议不具强制执行力,但约束双方诚信磋商。达成协议后,法院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调解协议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双方不得就离婚反悔。同时,调解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此外,生效后的调解协议可作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等事实的证据,在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事务中发挥作用。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协议内容违法,可申请再审。
二、离婚调解协议效力如何判定
离婚调解协议效力判定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协议主体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可能无效。其次,协议内容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签订的协议可撤销。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协议无效。例如,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另外,离婚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若未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的调解笔录也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强制执行力。
三、离婚调解协议书对财产分配反悔怎么办
离婚调解协议书对财产分配反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调解协议未生效,可在协议未送达前撤回反悔。若已生效,一般在离婚后一年内,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配协议。但仅以财产分割显失公平为由申请再审的,通常不会得到支持。所以,反悔时要仔细考量自身情况及证据,及时采取合适措施。若不确定自身权益及应对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离婚调解协议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效力。它不仅是双方当事人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合意体现,在婚姻关系解除方面具有决定性作用,而且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也具有明确的约束效力。一旦签订,双方需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强制执行。比如,若一方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离婚调解协议的效力,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离婚调解协议的效力认定、执行流程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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