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购书可以作废吗
关于认购书是否可以作废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作废:若认购书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比如一方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诱使另一方签订认购书。
此时,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认购书,撤销后认购书即视为作废。
2.依约定条件成就可作废:若双方在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了可解除的条件,当该条件满足时,认购书便可作废。
例如约定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认购书自动作废。
3.无正当理由作废需担责:若认购书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作废情形,一方随意主张作废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支付定金一方无故要求作废,定金可能会被没收。
因此,在决定是否作废认购书前,要仔细审查条款及自身行为是否合法。
二、认购书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判定作废
认购书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会被判定作废: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如开发商欺诈购房者使其违背真实意愿签认购书。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比如买卖双方勾结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像借认购书掩盖非法房产交易。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认购严重影响周边公共设施规划。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违反限购政策签订的认购书。
六是因重大误解订立,使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比如对房屋关键信息误解签的认购书。
七是显失公平。当认购书条款严重不利于一方时。若出现上述情形,认购书可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解除,从而判定作废。
三、认购书被判定无效后定金能退吗
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认购书因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等法定无效情形被判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认购书,此认购书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退定金。
但如果是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认购书无效,如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而签订认购书,那么定金可能无法退还。所以关键在于认购书无效的原因,若因开发商过错致使认购书无效,定金应退且可能双倍返还;若因购房者自身过错,定金退还存在难度。
当面临认购书是否可以作废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除了上述提到的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依约定条件成就以及无正当理由作废需担责这些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一方主张认购书作废,另一方不同意,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以及在认购书作废后,之前交付的款项应如何妥善处理?若你对这些关于认购书作废的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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