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罪并罚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怎么计算
1.先并后减:是指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例如,甲前罪判有期徒刑5年,执行2年后发现漏罪,漏罪应判3年,先将5年与3年并罚,若决定执行6年,那么甲还需执行4年(6年减去已执行的2年)。
2.先减后并: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比如,乙前罪判有期徒刑8年,执行3年后又犯新罪应判5年,先将8年减3年得5年,再将5年与新罪的5年并罚,若决定执行8年,乙总共需服刑8年(已执行的3年加上新决定执行的5年)。先减后并一般比先并后减实际执行的刑期要长。
二、数罪并罚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有何区别
数罪并罚中“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区别如下:适用对象:
-先并后减: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况。
-先减后并: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情形。计算方式:
-先并后减:先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
-先减后并:先将已经执行的刑期从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中减去,再将剩余刑期与新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后果:“先减后并”可能实际执行的刑期比“先并后减”更长,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更重。
三、数罪并罚中如何准确区分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
1.适用情形不同
-先并后减: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况。
-先减后并: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情况。
2.计算方法差异
-先并后减:将新发现的罪与原判决的数罪按照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执行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
-先减后并:先用原判决的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得出剩余刑期,再将新犯的罪与剩余刑期按照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执行刑期。
3.结果影响不同
-先并后减:实际执行的刑期不会超过数罪并罚的上限。
-先减后并:由于新罪参与并罚,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数罪并罚的上限,且可能比先并后减的方法执行刑期更长,体现对再犯的从严惩处。
当我们深入了解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这两种刑罚计算方式后,会发现它们在实际应用中有着不同的考量。除了文中所举的例子,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正确运用这两种方式对于准确量刑至关重要。比如在涉及多次犯罪且刑罚执行过程中有新情况出现时,如何精准判断适用哪种方式能确保司法公正。若你对这两种计算方式在具体案例中的运用、它们对刑期长短的影响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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