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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制造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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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24 · 2058人看过
导读:离婚前一方制造虚假债务侵吞另一方财产属违法。另一方要冷静收集如借款凭证有瑕疵、用途不合理、形成时间与离婚时间接近等证据证明债务伪造。离婚诉讼中法院对伪造债务不予认定,依《民法典》,伪造方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行诉再次分割财产,被侵害方应积极维权。
离婚前制造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前制造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前一方制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另一方要保持冷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债务的借款凭证存在瑕疵、借款用途不合理、债务形成时间与离婚时间接近等证据,用以证明该债务系伪造

离婚诉讼中,若发现一方伪造债务,法院会对该债务不予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被伪造债务侵害权益的一方要积极维权,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二、离婚前恶意制造债务该如何认定

离婚前恶意制造债务的认定有以下要点。首先,从债务形成时间看,若债务在离婚诉讼前短时间内突然产生,且无合理经济往来基础,就需警惕。其次,审查债务的真实性,比如借条的书写是否规范、有无转账记录等能佐证借款事实的证据。再者,考察举债的必要性,若该债务并非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所需,却刻意制造,也有恶意之嫌。另外,看夫妻双方对债务的知晓及态度,若一方刻意隐瞒且另一方不知情,或双方对债务用途说法不一,也可能构成恶意。一旦认定为恶意制造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制造方自行承担。

三、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进行认定

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如下:首先,转移行为通常表现为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方式处置。比如,私自将银行存款取出转移至他人账户;低价变卖夫妻共同房产等。其次,转移财产的时间一般在离婚诉讼前的一段时间内,若一方在察觉到可能面临离婚时突然进行此类操作,具有较大嫌疑。再者,转移方主观上存在恶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配偶财产权益仍为之。最后,该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影响到另一方在离婚时应得的财产份额。一旦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财产时,转移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

当面临离婚前一方制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时,除了上述的应对方法,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其他相关问题。例如,如何确定所收集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债务为伪造,以及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流程和时间限制等。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和担忧。如果您对于离婚前虚假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要更深入了解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尽的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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