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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转破需要多少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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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30 · 1170人看过
导读:执转破是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执行法院移送破产审查,不以全体执行债权人同意为条件。执行中,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执行法院就能移送材料至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审查。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则裁定受理破产申请,部分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同意且符合实质条件时也可启动。
执转破需要多少债权人同意

一、执转破需要多少债权人同意

执转破即执行程序破产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法院移送破产审查,不以经全体执行债权人同意为条件。

在执行过程中,只要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执行法院就可以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法院会对移送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破产受理条件,则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所以并非需要所有债权人同意执转破,部分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同意且符合破产实质条件时,也可启动该程序。

二、执转破有哪些债权人同意的规定

执转破程序中,债权人同意主要涉及以下规定:

首先,在决定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时,需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若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移送,执行法院应书面决定移送破产审查。

其次,对于被执行人破产的,法院应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

再者,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有表决权。这些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未通过的可协商调整,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定。

最后,对于和解协议、重整计划等,需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认可。若债权人不同意相关方案,可能影响破产程序走向及自身债权受偿情况。

三、执转破中不同意的债权人有何影响

在执转破程序中,若债权人不同意,可能存在以下影响:

首先,从程序推进角度,个别债权人不同意并不必然阻碍执转破程序的整体启动。但可能影响其自身债权的受偿顺序及比例。

其次,在财产分配方面,不同意的债权人可能无法参与到破产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的协商与表决中。若通过重整等程序使企业重生,不同意的债权人可能无法按原执行程序足额受偿,而需按重整计划调整后的方案受偿。

再者,不同意可能导致债权人丧失一些破产程序中特有的权利和保障。例如,破产程序有专门的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不同意的债权人可能难以充分利用这些专业机制维护自身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债权实现的不确定性。

执转破这一程序的存在,是为了更高效地处理执行难题。当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在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就能启动移送程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有一些细节容易被忽视。比如,在执转破程序进行中,各债权人的权益如何能更周全地保障?以及在后续的破产清算过程里,如何确保整个流程公正透明?如果您对执转破程序中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其他相关法律要点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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