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的赔偿能否转让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属于债权范畴,依债之性质,通常可转让。
比如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将其对侵权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他人,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如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转让行为通常是有效的。
但在实践中,要注意通知债务人,转让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其生效。同时,受让人在受让权利后,可依法向债务人主张相应赔偿。不过,有些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可能存在争议,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二、人身损害的误工费怎么样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单位误工证明、工资单等。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张三月工资5000元,因伤误工3个月,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其误工费为5000×3=15000元。李四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地相近行业平均工资每月4000元,误工2个月,误工费则为4000×2=8000元。
三、人身损害的死亡赔偿金要如何判决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确定责任划分,根据双方在事故或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来判定各自应承担的比例。
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院还会考量受害者家庭情况,如是否有需要扶养的被扶养人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最终判决会结合各种证据及法律规定,在合理范围内确定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以保障受害者家属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的赔偿能否转让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般来说,具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项目,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是不能转让的。因为它们是对受害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未来生活保障的补偿。但像财产损失赔偿等,如果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如果您对人身损害赔偿转让的具体情形、转让的合法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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