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羁押三四个月没判决怎么办
看守所羁押三四个月没判决属常见情况。刑事案件办理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各阶段均有法定办案期限,但复杂案件可依法延长。
若想了解进展,可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查询。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若认为超期羁押,可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超期会监督纠正,若不需要继续羁押会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看守所羁押一年可以取保吗
在看守所羁押一年后,理论上仍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能否取保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
三、看守所羁押阶段算判刑时间吗
看守所羁押阶段一般不算入判刑后的执行刑期,但存在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比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前已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那么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就是一年减去三个月,即九个月。不过,对于无期徒刑,羁押期间不折抵刑期。所以,看守所羁押阶段是否算判刑时间,要依据具体判处的刑罚种类来确定。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羁押时间会折抵相应刑期;若被判无期徒刑,则不算入判刑时间。
当面临看守所羁押三四个月仍未判决的情况时,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会焦虑不安。实际上,未及时判决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案件复杂、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等。在此期间,嫌疑人应保持冷静,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家属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案件进展。若对这种超期未判的情况存在诸多疑问,像后续可能的判决结果走向、自身权益如何保障等。不要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帮助您理清困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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