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一年后是不是不用坐牢了
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再坐牢,得看具体状况。监外执行就是对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的人,因特定情形暂在监外服刑。
要是这一年里,罪犯守规矩,没再违法,且监外执行条件一直符合,期满刑罚执行完,就不用再进去了。
可要是期间违规且情节严重,像擅自离市、县,干扰证人等,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法定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同样会被收监接着服刑。
二、监外执行一般是什么人担保
监外执行一般是由与被监外执行罪犯关系密切的人进行担保,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①罪犯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等,他们与罪犯有直接的血缘或婚姻关系,对罪犯的情况较为了解,有一定的监督能力和意愿。
②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比如抚养罪犯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罪犯父母的子女等,这些人在生活中与罪犯有紧密联系,能够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③其他经执行机关批准的人员,比如罪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的人员等,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协助执行机关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监外执行的效果和罪犯的行为符合规定。
总之,担保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以保障监外执行的顺利进行。
三、监外执行一般是多长时间执行
监外执行的执行时间并非固定时长,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应从交付执行机关之日起计算。
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如果罪犯病情好转符合收监条件,或者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
此外,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减刑;
如果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申请假释。
当探讨监外执行一年后是不是不用坐牢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监外执行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违反监外执行规定的情形,那么监外执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视为执行完毕,确实不用再坐牢。但要是在这一年里违反了规定,比如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等,就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你对监外执行还有其他疑问吗?要是对监外执行的具体条件、违反规定后的处理等不清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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