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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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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11 · 1295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情况多样。一般刑事案件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超俩月,复杂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月。特定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等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俩月。对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延长期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俩月。侦查中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有多种情况。一般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而异。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公安机关侦查证据不足检察院会怎么处理

若公安机关侦查证据不足,检察院会视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院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经补充侦查后,若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即存疑不起诉,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避免在证据不充分时强行起诉。例如,某盗窃案中,公安机关起初证据不足,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补充后仍无法达到起诉标准,检察院便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如果之后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仍可重新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因案件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你是否对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存在疑问呢?若还想了解侦查羁押期限内的权利保障、超期羁押的处理等相关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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