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一方对外债权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存续期一方对外享有的债权,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明确债权归属及相应补偿方式。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对债权形成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若一方能证明该债权系其个人财产产生或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权,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总之,具体分割方式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二、婚姻存续期间的继承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遗嘱明确表示某笔继承财产仅归夫妻一方,那么这笔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财产赠予给他人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这种赠予行为的效力存在争议。
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赠予,另一方有权主张赠予行为无效,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但在实践中,如果受赠人是善意取得,即不知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法定公示程序(如不动产过户登记),那么赠予行为可能被认定有效,此时另一方只能要求擅自赠予的一方赔偿损失。
所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财产赠予他人是否有效,需综合具体情况判定。
在探讨婚姻存续期一方对外债权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时,要明确这部分债权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方式会因情况而异。比如,如果该债权有明确的指向性,是一方因特定个人原因产生的,在分割时可能会有所倾斜。若双方对债权分割有争议,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像债权的形成时间、双方对债权获取的贡献等。要是您对婚姻存续期一方对外债权在离婚时的分割细节,比如如何证明是一方个人债权,或者分割比例的具体计算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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