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谁有权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提出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
1.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就婚姻无效向法院提出申请。
2.利害关系人。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婚姻存在无效情形。婚姻无效的认定需经法定程序,由法院依法判决。一旦婚姻被宣告无效,自始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婚姻无效谁可以申请宣告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三、婚姻无效谁可以申请宣告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作为申请人时,其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仍可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得再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律规定这些主体可申请,旨在保障婚姻制度的合法性与严肃性,维护当事人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婚姻无效谁有权提出这一问题时,法律赋予了多方相应权利。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利害关系人在特定情形下也有权为之。例如,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若你对婚姻无效相关事宜,如具体哪些亲属属于利害关系人、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等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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