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哪些情况对方能够少分财产
以下几种情况对方可能会少分财产: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形式。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财产状况。
如果一方存在上述行为,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可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自己,让对方少分财产。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这些行为。
二、离婚时哪些情况下能提起精神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
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定,比如长期赌博、吸毒且屡教不改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注意,请求权主体为无过错方,且要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否则可能丧失该权利。
三、离婚时哪些情况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经济状况是关键,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如定期足额支付抚养费,负担孩子教育、医疗等费用。
其次,抚养能力与时间也很重要。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如亲自照顾起居、辅导作业等,会增加优势。例如,一方工作轻松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另一方工作忙碌常加班则不利。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不可忽视。长期居住的固定住所、熟悉的学校及社交圈子等,能让孩子有安全感。
另外,孩子的意愿也有一定影响,八周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意愿在判决时会被参考。最后,自身品德、健康状况等也会纳入考量。若一方有不良嗜好或健康问题,可能对争取抚养权不利。
当探讨离婚时哪些情况对方能够少分财产这个问题时,除了正文提及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您对离婚财产分割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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