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谁来决定
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通常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如,修改合伙协议、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对于某些特定事项,如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等,可能只需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即可。
总之,合伙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需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以确保合伙企业的合法、稳定运营。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该怎样解决
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若财产不足,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普通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该合伙人清偿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清偿顺序上,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等,再清偿债务。
若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继承人若为普通合伙人,对该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为有限合伙人,以其继承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清偿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合伙企业的清偿责任划分如下:
首先,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各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向任一合伙人要求清偿全部债务,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约定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同时,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在了解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谁来决定时,我们明确了其决策机制。然而,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有一些延伸问题。比如,若部分合伙人对重大事项决策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是通过进一步协商,还是有特定的申诉渠道?另外,重大事项决定后,如何确保所有合伙人都能切实执行?这些都是合伙企业运营中不可忽视的环节。若你在合伙企业相关事务中,对重大事项决策或其延伸问题存在疑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更好地应对各类情况。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