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出资人能做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吗
一般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作为股东代表诉讼主体。股东代表诉讼要求提起主体具有股东资格。实际出资人虽对公司实际出资,但通常未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也未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身份。
不过,若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等,并完成相关法定程序后,取得股东资格,此时就可以作为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所以,实际出资人若想进行股东代表诉讼,需先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显名股东。
二、实际出资人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实际出资人一般不能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实际出资人若想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通常需先将其实际出资对应的股权显名化至自己名下,成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才有权以股东身份,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如穷尽内部救济程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拒绝或怠于提起诉讼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需注意,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三、实际出资人欠款代持人有责任吗
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实际出资人以自己名义对外欠款,通常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代持人一般无责。但要是代持人存在过错,比如擅自以自己名义处置相关权益导致实际出资人债务纠纷,或者代持协议有特别约定,代持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从法律角度,若代持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代持人有权处置相关财产或代表实际出资人时,代持人要对由此产生的债务负责。比如代持人长期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经营决策等行为,使第三人产生合理信赖。所以,关键看代持行为及相关事实,综合判断代持人是否需对实际出资人欠款担责。
当探讨实际出资人能否做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时,要知道这存在多种情形。实际出资人若想成为股东代表诉讼主体,需满足一定条件且经法定程序确认股东身份等。比如要证明其实际出资事实,以及与公司存在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关系等。若因各种原因未被认定为股东,而公司权益又受到侵害,实际出资人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权益如何保障等也值得关注。如果您对实际出资人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权益保障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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