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紧急情形下,有权决定刑事拘留。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情况。
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符合法定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有权作出拘留决定。这些情形包括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此外,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决定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决定司法拘留。司法拘留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不可混淆。
二、刑事拘留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其法律要求主要有:一是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二是存在法定紧急情形,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三是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批准。
三、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吗
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的紧急情形,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可以先行拘留。
不过,对于一些特定的案件,检察机关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决定拘留。但最终的执行还是由公安机关负责。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在其管辖范围内,也可以执行刑事拘留。所以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并不只有公安机关。
在了解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有哪些时,我们知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都可能成为决定机关。而一旦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会有一系列后续疑问。比如,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如何做才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如何及时了解案件进展等。这些问题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至关重要。若你对刑事拘留相关问题,像决定机关的具体适用情形、后续流程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拨开迷雾,明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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