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是实害犯吗
挪用公款罪是实害犯。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在本罪中,只有当挪用公款的行为对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造成了实际的侵害,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暂时挪用公款,未对公款的安全和使用造成实质性损害,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例如,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走私等违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等情况,均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具体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情节,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来确定。
二、挪用公款罪对数额的认定要求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对数额认定有明确要求。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具体量刑会根据数额及其他情节综合判定。
三、挪用公款罪原告有权利做什么
在挪用公款罪案件中,原告一般是检察院。若从广义理解的相关权益方来说:
首先,有权依法提起公诉,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可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及情节严重程度。
再者,有权参与庭审,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观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争取对被告人的公正判决,追回被挪用的公款及相应孳息等。
挪用公款罪属于实害犯。实害犯要求行为必须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实际的损害。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一旦公款被挪用,就切实侵害了公共财产权益,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比如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就会导致公款无法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转。若你对挪用公款罪在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比如挪用公款后及时归还是否还构成犯罪等,别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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