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什么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

什么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2 · 1964人看过
导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的情况包括:自然人因人格权受侵害且精神损害严重;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致亲属关系受损;侵害死者姓名等或遗体遗骨;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永久灭失或毁损。同时强调,主张时需有明确侵权行为及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等相关证据。
什么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

一、什么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以下情况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

1.自然人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3.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需注意的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有明确的侵权行为及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等相关证据

二、什么情况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公司决议无效诉讼

公司决议无效诉讼是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法院确认公司决议无效的诉讼。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提起该诉讼的关键。

比如,决议内容侵犯股东基本权利,像剥夺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表决权等;或者决议程序严重违法,如未按规定通知股东参加会议,导致股东无法行使权利参与表决等。需注意,提起该诉讼应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若你认为公司决议存在上述违法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查并判定决议是否无效。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时,要知道这一主张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比如在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像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遭受严重损害,受害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如造成残疾、死亡等后果,也可依法提出该主张。而且在一些特定的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也存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你是否遇到过类似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的情况却不清楚如何处理呢?若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的具体情形、流程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人身侵权最新文章

遇到人身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