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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指定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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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1 · 1859人看过
导读:指定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定重大犯罪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批准的情况,不得在羁押及专门办案场所执行。其期限折抵刑期,管制一日折抵一日,拘役、有期徒刑二日折抵一日。强调适用时要严格依法,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哪些情况下指定监视居住

一、哪些情况下指定监视居住

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适用: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二是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需注意,适用指定监视居住要严格依法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向法院提出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以下情形向法院提出离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为保护胎儿权益,男方原则上不能提出离婚。

二是女方分娩后一年内,这期间女方身体较为虚弱,需给予特殊保护。

三是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此阶段女方身心也处于恢复期。

不过,若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等特殊情况。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婚姻关系稳定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特殊时期女方的权益保护,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起诉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以下情形下股东可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需注意,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了解哪些情况下指定监视居住时,我们知道了多种特定情形会适用这一措施。而进一步拓展来看,如果被指定监视居住,在此期间的活动范围有严格限制,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还有,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家属的探视等权利也有相应规定。你是否对指定监视居住相关规定还有更多疑问呢?比如具体的申请流程、违反规定后的处理方式等。若有困惑,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全面明晰指定监视居住的各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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