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申请理由有哪些可以补充
再审申请理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需注意,并非具备上述理由就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具体还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二、再审申请还能补充哪些新的理由
再审申请可补充的新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且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原审举证期限内提供,该证据足以影响裁判结果。二是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原审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在申请再审时提交,且该证据对裁判结果有实质性影响。三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是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需注意,补充新理由应基于正当、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且要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说明及证据等材料。
三、再审申请新证据该如何进行补充
再审申请补充新证据,首先要界定“新证据”范畴。依相关规定,如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未获质证机会的证据,或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且足以推翻原裁判的证据等。
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新证据内容、来源及拟证明事项。同时,要阐述未能在原审中提供该证据的正当理由。法院会对新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若确属新证据且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法院会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对新证据进行质证审理。需注意,提交新证据应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以保障再审程序依法有序进行,实现司法公正。
再审申请理由涵盖多个方面,从新证据到法律适用错误,从审判程序瑕疵到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当你面临是否要申请再审时,若对这些理由的具体适用、证据收集补充、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再审启动条件等还有疑问,千万不要自行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案件情况,详细分析再审申请的可行性,为你提供精准且有效的法律建议,助你明晰再审申请过程中的关键要点,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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