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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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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7 · 1871人看过
导读:“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重要构成要件。承诺为他人谋利,不论是否履行或实现,明示或暗示均可;明知有具体请托而收财视为承诺;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因该履职收财也算;实际谋利更符合。“利益”含正当与不正当利益,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即可认定构成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如何认定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如何认定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重要构成要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

首先,只要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该承诺是否真实履行或能否实现,均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承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

其次,若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再者,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也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后,实际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更符合此要件。这里的“利益”包括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只要能认定行为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就可认定构成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咋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中认定如下:

首先,只要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即可认定,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此承诺包括明示和默示。

其次,若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否完成、是否实现了他人所追求的利益,均符合条件。比如着手实施了相关的请托事项。

再者,即便受贿人事先未明确承诺、实施相关行为,但只要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也应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后,“为他人谋取利益”应是与职务行为相关联的,基于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这一认定对于准确界定受贿罪具有关键作用。

三、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便利”如何判定

“利用职务便利”在受贿罪中是关键判定点。它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比如,官员负责项目审批,其利用能决定是否给予项目通过的权力,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这就是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虽非直接负责审批,但通过与有审批权的下属存在隶属关系,施加影响让下属违规审批,进而收受好处,同样属于利用职务便利。总之,只要是借助自身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或因职务关系形成的便利条件来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都符合该判定标准。

“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的关键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有着多种认定情形。从承诺到明知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从履职后收受基于履职事由的财物到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每一种情况都可能涉及受贿罪的认定。如果您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认定细节、受贿罪的其他构成要件、不同情形下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您身边有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情况,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准确详尽的解答,帮您清晰把握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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