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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能聘请其他工作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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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1 · 2154人看过
导读:破产企业管理人有权聘请其他工作人员。为高效履职可聘专业人员协助,如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但聘请需遵循规范,在职责范围内合法合规进行,合理监督管理聘请人员,明确其职责,相关费用支出符合破产费用规定,由破产财产列支,总之要依法依规操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
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能聘请其他工作人员吗

一、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能聘请其他工作人员吗

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有权聘请其他工作人员。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高效履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必要的专业人员协助工作。比如聘请会计师负责财务审计、聘请资产评估师进行资产估值等。

但管理人聘请其他工作人员需遵循一定规范。首先要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聘请活动,确保聘请行为合法合规。其次,要对聘请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监督与管理,明确其工作任务和职责,以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同时,聘请相关费用等支出应符合破产费用的规定,由破产财产中依法列支。总之,管理人能聘请其他工作人员,不过要依法依规操作,以维护破产程序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破产企业的子公司能怎么清算

破产企业子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首先,确定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清算一般独立于母公司破产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子公司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查。然后,清理子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变价处置。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偿还其他债务。清偿完毕后,若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规定分配给股东。整个清算过程需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正,保障各利益相关方权益。

三、破产企业的债务应该怎么办

破产企业债务的处理遵循特定程序。首先,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债务。第一顺序为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第二顺序是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第三顺序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按比例分配。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未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破产程序旨在公平清理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在探讨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能否聘请其他工作人员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而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延伸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聘请其他工作人员后的职责分配如何界定,怎样确保其工作的专业性和合规性。这些细节关乎破产程序能否顺利推进,影响着众多利益相关方的权益。若您对破产企业管理人聘请其他工作人员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后续管理流程、人员资质审核等方面,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读,助力您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与实际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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