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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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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0 · 1940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不予批准的情形: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因案件性质严重及侦查工作需要,侦查机关可能基于保密性、防串供等因素决定不批准;案件涉国家秘密,未经批准律师无法会见;律师不符合法定会见手续要求,如未带有效证件、授权文件不全等,手续完备后应及时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一、律师会见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不予批准主要存在以下情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这是考虑到此类案件性质严重,侦查工作的需要。侦查机关可能基于案件侦查的保密性、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因素,决定不予批准律师会见。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防止秘密泄露,未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也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另外,如果律师不符合法定的会见手续要求,如未携带有效证件、授权文件不全等,也可能导致会见不予批准。但一般在手续完备后,应及时安排会见 。

二、律师会见不可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受限一般有以下情形: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若未经许可,律师不能会见。二是律师不符合法定要求,如未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不会安排会见。三是会见违反规定,比如律师在会见时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可能会被暂停或禁止会见。此外,犯罪嫌疑人拒绝会见且有明确意思表示时,看守所可不安排会见。

三、律师会见不受监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除此之外,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论案件性质如何,都不应被监听。只要律师按规定程序会见,其会见过程是不被监视的,以保障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权利和案件辩护的有效性。

当探讨律师会见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还有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若你对律师会见不予批准的具体适用范围、后续救济途径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详细且准确的解答,帮你解开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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