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的情形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表明其有多次违法或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大,应从重处罚。其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此类路段车流量大、车速快,危险性更高,加重其刑罚体现对公共安全的重视。其三,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因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将更为严重,故需从重量刑。其四,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逃避法律追究的,这种行为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逃避责任,性质恶劣,应从重惩处。
二、危险驾驶罪从重量刑情节认定有何标准
危险驾驶罪主要指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其从重量刑情节认定标准如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危险驾驶罪从重量刑是否有新的认定标准
截至目前,危险驾驶罪从重量刑并无全新认定标准。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存在以下情形可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了解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的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要清楚,这些从重情形会对量刑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在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时,或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等情况,都会加重处罚。此外,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以及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等,也属于从重情节。如果你还想深入了解危险驾驶罪在不同从重情形下的具体量刑标准,或者对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问题有更多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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