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阶段能否追加执行股东
1.在强制执行阶段,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加执行股东。比如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以及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都可能被追加。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利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为保障追加股东程序顺利进行,申请执行人应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证明材料等。法院也需严谨审查,根据证据作出公正裁定,确保追加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司法公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制执行时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合法吗
强制执行时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在未出资范围内,法院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股东抽逃出资,可在抽逃出资范围内追加。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也可被追加。
实践中,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裁定追加。不符合法定情形而随意追加是不合法的。若股东对追加裁定不服,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等途径救济。
三、强制执行阶段追加公司股东有何法律条件
在强制执行阶段追加公司股东,需符合法定条件:
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法院应支持申请执行人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2.股东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的股东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3.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支持。
在探讨强制执行阶段追加执行股东这一问题时,除了关注如何在该阶段追加股东,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了解。比如,追加股东后其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这关系到债权人能实际获得的权益。另外,若股东对追加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途径也是关键。股东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等法定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倘若你在强制执行阶段面临追加执行股东的具体事务,或是对追加后责任范围、股东救济途径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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