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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30天一方不去拿离婚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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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1 · 2307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设有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一方在第二个30天未去领取,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之前的申请失效,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再次经历冷静期和领证期。这意味着离婚程序会中断,要继续需重启。因此,双方做决定前应充分交流,慎重考虑婚姻走向。
协议离婚30天一方不去拿离婚证可以吗

一、协议离婚30天一方不去拿离婚证可以吗

协议离婚设有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日内,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若一方在第二个30天没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之前申请失效,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再经历冷静期和领证期。

一方在第二个30天不去拿证没问题,但离婚程序会中断。要继续就得重启。双方做决定前,得充分交流,想好婚姻该何去何从。

二、协议离婚冷静期一方不领离婚证协议会失效吗

会失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领离婚证,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离婚协议书也就不生效,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若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三、协议离婚冷静期一方不领离婚证协议还有效吗

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领离婚证,离婚协议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才生效。一方不领离婚证,意味着离婚登记未完成,婚姻关系未解除,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未成就,所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若想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或选择诉讼离婚

当我们探讨协议离婚30天一方不去拿离婚证可以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这个核心疑问,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若一方在冷静期30天满后不去拿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申请就会失效。之后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而且在此过程中,另一方可能面临婚姻状态未能改变带来的诸多不便,比如财产处理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果您对协议离婚中一方不配合拿证后的财产处理、再次申请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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