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拘留期限是多久
在刑事诉讼中,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日。从拘留之日起计算,拘留后的24小时内,必须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诉讼中逮捕期限又是怎样规定
刑事诉讼中逮捕期限规定如下: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特殊案件延长: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
重刑案件再延长: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
另有重要罪行: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审查起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
三、刑事诉讼中逮捕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逮捕期限规定如下: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案件延长: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可能判十年以上案件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逮捕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期限各有规定,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一审公诉案件一般二个月,至迟不超三个月等。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期限是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你是否清楚这些具体规定呢?若对刑事诉讼中拘留期限的计算、延长条件或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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