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可以免除吗
1.交强险具法定强制属性,专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而生。
2.通常情况下,交强险责任不可随意免除,仅在特定情形下,如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致受害人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可在限额内垫付抢救费并追偿。
3.然而,对于受害人人身伤亡损失,交强险责任不能免除。若保险公司以他由主张免除交强险责任,属违法,客户可依法维权。
4.综上,交强险责任免除受严格法律限制,不可随意为之。
二、保险公司交强险在哪些法定情形可免责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法定免责情形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无证驾驶与醉酒驾驶属严重违法,此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盗抢期间,车主失去对车辆的控制,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财产损失免责。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主观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财产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三、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责条款的效力需具体判断。
依据《保险法》,若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有效。提示义务一般指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等特别标识对免责条款作出提示;明确说明义务要求保险人对条款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理解的解释。
若保险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免责条款不生效。比如仅在保险单上印上免责条款,未特别提示或说明,该条款就可能被认定无效。另外,若免责条款存在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义务、加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责任、排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主要权利等情形,也会被认定无效。
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会有所不同。比如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且在财产损失赔偿方面不予承担。此外,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情况,交强险也会在相应范围内有所限制。要是你对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免除的具体情形、相关赔偿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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