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审查起诉一定会起诉吗
刑事审查起诉并不一定会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检察院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但如果存在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刑事审查起诉只是一个必经程序,并非必然导致起诉的结果。
二、刑事审查起诉有哪些情形不会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审查起诉中以下情形不会起诉: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审查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审查不起诉的法定情形如下:
1.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我们探讨刑事审查起诉一定会起诉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虽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起诉。审查起诉是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考量诸多因素。比如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存在证据不足等情况,就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还有犯罪情节的轻重、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也会影响最终是否起诉。若你对刑事审查起诉过程中的具体环节、不起诉的情形或者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等存在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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