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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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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5 · 2018人看过
导读:民政局认可符合条件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未受欺骗、强迫,且内容合法,不违背强制规定、不损害他人权益。协议要涵盖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协商意见。双方申请离婚登记时提交协议,审查无误后存档,冷静期后再申请,符合条件则发证,协议随之生效并获认可。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认可吗

一、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认可吗

民政局认可符合条件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得是双方真心想法,没被欺骗、强迫。

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背强制规定,不损害他人权益。

要包含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协商意见。

双方申请离婚登记时提交协议,审查无误后存档。

冷静期后再申请,符合条件就发证,协议随之生效被认可。

二、未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未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具有使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但在协议本身内容上可能有一定效力。

离婚协议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发给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生效。所以未在民政局备案,意味着未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未解除,离婚协议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等内容未生效

不过,如果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上,可能在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的合同效力,比如可作为证据在后续纠纷中使用。

三、民政局不认可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办

若民政局不认可离婚协议书,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要了解不认可的具体原因,通常可能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明等。

如果是因表述不清晰,比如财产分割条款含糊,应与对方协商,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使协议内容明确具体。若因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债务处理损害债权人利益,就需调整相关条款,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修改完善后,再次携带新的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就修改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当探讨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认可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其是否被认可,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一份被民政局认可的离婚协议书,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条款上必须清晰明确、合理合法。一旦离婚协议书经民政局备案登记,就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之后发现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若对离婚协议书的起草、效力认定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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