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保证责任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责任时效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该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时效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有权在时效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未在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需注意,保证责任时效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即时效期间开始后,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或者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民法典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依法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的实体权利虽不消灭,但胜诉权可能丧失。
三、民法典保证责任超时效是否免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超时效一般会免责。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同样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债权人便丧失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实体权利。所以,保证责任超时效,保证人通常免责。
在了解民法典保证责任时效是多久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会免除。而且不同类型的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时效的起算点和计算方式也存在差异。若您对保证责任时效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如何判断保证期间是否已过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民法典保证责任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应用,帮您消除疑惑,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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