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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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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4 · 2235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要保持其效力有办法。若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登记,可去原办理处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民政部门会复印并加盖公章;若在法院办理,可向审理案件的法院申请查阅档案,法院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印章。不过,复印的协议书仅具备案效力,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离婚了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离婚了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若要保持其效力,有以下办法。其一,若离婚登记在民政部门办,可去原办理处,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民政部门会依档案为当事人复印并加盖公章。其二,若离婚登记在法院,可向审理案件的法院申请查阅档案,法院会依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印章。需留意,不管是民政部门还是法院,复印的协议书仅具备案效力,若要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仍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二、离婚协议书丢失能否重新补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补办。若离婚协议书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丢失,夫妻双方可重新签订一份。若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当事人可持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若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可前往作出离婚裁判的法院档案室,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离婚裁判文书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部分,法院会提供加盖档案印章的副本。

三、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能否重新补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补办。若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机关有存档,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并复印。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有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本人婚姻登记档案。

若离婚协议书由双方自行保存且都丢失,双方可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一份内容相同的离婚协议书。需注意,重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仅对双方具有合同效力,若涉及证明已离婚等情况,仍需以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为准。

在探讨离婚了协议书丢了怎么办时,除了补办等常规办法,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涉及房产过户等问题,即便协议书丢失,仍可通过其他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来证明房产相关情况。要是涉及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等内容缺失,可参考当初的转账记录、双方沟通的短信等辅助确定。另外,如果协议书丢失影响到财产分割后续的手续办理,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看是否有变通办法。你是否正面临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困扰呢?若还有关于协议书丢失后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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