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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非要在登记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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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3 · 1580人看过
导读:离婚办理地点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夫妻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其中,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可见,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地,可依具体情况选地。
离婚非要在登记地办理吗

一、离婚非要在登记地办理吗

1.离婚通常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是一般规定。

若夫妻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时,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2.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之处,需注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这意味着离婚不一定非要在登记地办理,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地点。

二、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分情况而定。

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般不允许在异地直接办理。因为《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在异地办理存在合法情形。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符合相应管辖规定时,可在异地通过诉讼办理离婚。

三、异地办理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异地办理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通常不能在异地协议离婚。不过自2021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展跨区域办理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当我们探讨离婚非要在登记地办理吗这个问题时,实际上除了登记地,还有其他一些情况需要考虑。比如,如果是协议离婚,除了登记地,双方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是诉讼离婚,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就会有不同的管辖规定。你是否在离婚办理地点的选择上有疑问呢?若对离婚办理地点、流程等还有更多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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