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归属是啥
这需分情况而定。若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那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在于父母出资时有无明确表示赠与对象。若无明确表示,婚前出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婚后出资若无相反约定则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出资登记子女名下房产归属有啥法律规定
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归属,分以下情形:
婚前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房产一般归登记方。
婚后出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若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房产归登记的子女;未明确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出资登记子女名下房产分割法律依据是啥
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分割,需分情况确定法律依据:
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明确约定,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探讨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归属是啥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的归属判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子女在获得房产后将其出售,那么出售所得款项的分配该如何处理呢?这可能会因购房时的具体约定和家庭情况而有所不同。另外,若子女在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增值操作,增值部分在家庭财产分配中又该如何界定呢?这些都是和房产归属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在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归属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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