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不起诉的决定主体是谁
不起诉的决定主体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具体包括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些决定体现了检察院在司法过程中的审查和裁量权,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合理。
二、法律规定哪些主体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我国,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有权依法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三、法律规定哪些主体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我国,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具体有以下三种不起诉情形: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只有人民检察院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探讨法律中不起诉的决定主体是谁时,我们了解到不同类型的不起诉决定主体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酌定不起诉则需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此外,证据不足不起诉也是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这些决定主体的设置,旨在确保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与合法性。那对于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的救济途径是怎样的?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该如何处理?如果你还想深入了解不起诉相关的更多细节,比如不同不起诉类型适用的具体情形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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