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年限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按不同赔偿项目来定。
残疾赔偿金,通常从定残日起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每长一岁就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方面,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算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有年龄递增减少规则,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护理费计算到受害人能自理为止。因残疾无法自理的,依年龄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二十年,具体结合实际及证据确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计算因项目而异。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外,还包括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法律依据是啥
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计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依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当我们探讨人身损害赔偿年限如何确定时,这只是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题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与之紧密相关的是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它会受到伤残等级、当地经济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若涉及后续治疗,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年限及计算也是需要关注的要点。另外,不同类型的人身损害,如交通事故、工伤等,在赔偿年限的确定规则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您在人身损害赔偿年限确定或与之相关的赔偿金额计算、后续治疗费用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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